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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创业就业政策扩大城乡居民就业的调研报告

 

关于完善创业就业政策

扩大城乡居民就业的调研报告

 

一、政策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市一手抓经济发展,大力推动创业;一手抓民生改善,积极促进就业,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创业发展特色产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市地税局大力推动和支持全民创业服务新举措80条》、《市地税局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和服务措施15》、《市地税局关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15》、《市国税局关于促进鹰潭市全面融入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等税收优惠政策》、《市工商局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市工商局促进旅游产业大发展十二条服务措施》、《市工商局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再就业16条措施》、关于实施个私经济“扩量提质”发展助推工作措施》等10多项政策措施,形成了创业日趋活跃、就业稳定扩大的良好局面。截止20116月底,全市共有市场主体30361户,其中内资企业2061户、私营企业4814户、外商投资企业147户、个体工商户2289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45户。2010年末,全市城乡从业人员70.86万人,就业率97%,其中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占85%,市外就业人员约22万人。

一是加强了领导。市政府先后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农民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为推动创业就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加大了投入。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了创业扶持和奖励资金。小额贷款扶持范围由改制企业下岗人员扩大到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及其它城镇失业人员,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68亿元,扶持创业并带动就业5.6万余人。仅今年1-9月份,就为创业者办理小额担保贷款1.844亿元。“十一五”期间先后落实企业岗位补贴、社保补贴2000多万元,购买公益性岗位近万个,安置“4050”等困难人员就业。

三是强化了服务。市、县、乡三级成立了创业就业指导机构,开展创业就业指导服务。构建了创业孵化平台,已建成1个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3个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和3条创业示范街。工商部门为创业人员减免注册登记、工商管理等费用。市行政服务中心对中小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简化了办事手续。金融机构优化了信贷服务,积极帮助全民创业。有关部门开展了专场招聘、“送岗位进校园、送政策进企业”、就业援助月等多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积极主动为园区企业招工。积极开展创业就业培训,“十一五”期间,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14.26万人次,免费为1万多名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开展了创业培训。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扶持政策有待完善。近年来,我市出台的一系列创业就业政策,总体来说不系统、不全面、不配套。有的不给力,效果不理想;有的没有配套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部门职责不明确、操作难度大;惠及本地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农村的少;一些行业性、地区性创业壁垒仍然存在。

(二)创业资金筹措比较困难。小额贷款条件繁多、额度有限、财政贴息有限;银行融资门槛高、审批慢、数额少。资金紧张、融资困难仍然是创业者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难题。

(三)创业就业环境不够优化。一是干扰企业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多头收费、乱收费,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就业权益保障不够到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会保险、超时加班、拖欠工资等现象较为突出。开发区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仅为20%左右。三是员工上班时间长,就业人员薪酬待遇较低。开发区企业65%以上职工每天工作时间10小时以上,每月加班时间普遍为60-80个小时,有些甚至高达100小时以上,远远超出法定的36小时。80%以上的职工月收入1400-1800元,导致员工大量流失,部分企业三个月内员工流失率高达60%。四是开发区公共交通、文化娱乐、购物餐饮、体育健身、住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配套设施还不完善,无法满足企业员工的基本需求,员工反映强烈。

(四)创业氛围不够浓厚。一是创业意识不强。打工的多,自主创业的少;小打小闹的多,创大业的少;等待观望的多,自身创业的少。二是创业勇气缺乏。“守家恋乡、安于现状,小富即安、不富图安”的思想严重,普遍存在“怕”的心态、“难”的情绪和“守”的观念,缺乏创业勇气和激情。

(五)创业就业服务有待加强。一是平台建设滞后。我市还没有一个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严重滞后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设进展缓慢,创业就业信息无法实现全市共享,创业就业服务有待加强。二是创业就业培训的效果不够理想,就业培训补贴标准较低。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政策体系,抓好政策落实

1、整合资源,完善创业就业政策。对近年来出台的创业就业各项扶持政策、配套措施及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整合,制定既符合上级政策、又适应我市实际的鼓励全民创业就业的系统性政策意见和配套实施细则,不断完善我市创业就业政策体系。

2、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由市创业办牵头,市纪委、监察局、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参加,定期开展有关支持鼓励全民创业就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属于政策知晓率不高的要督促加强宣传,属于给力不够、操作性不强的要督促加紧修订完善,属于执行不力的要督促抓好落实,属于人为障碍的要立即纠正处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

(二)完善财税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1、完善财政扶持政策。逐步增加创业就业专项扶持资金,不断加大创业就业税收返还、创业补贴、奖励等扶持力度。要恢复安排农业产业化扶持专项资金,加大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创业的财政扶持力度。

2、完善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放宽税收起征点,税率就低不就高,税收起征点就高不就低。

3完善金融支持政策。通过财政注资、个人融资、企业参与等投入方式,组建中小企业和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公司,简化担保手续,扩大担保额度;强化银企对接,帮助创业者争取更多的银行信贷支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

(三)完善激励政策,激活创业主体

1、放宽三项条件。放宽准入领域,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放宽场所要求,鼓励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临时商业用房在符合规划、环保、卫生、安全生产等规定情况下可以视为有效经营场所;放宽审批门槛,申请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登记,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首期实收资本金达到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不低于3万元)即可登记备案。

2、激活四大主体。激活百姓创业主体,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等人群,给予各项优惠政策和实物奖励;激活能人创业主体,积极引导我市能人向优势产业聚集,主动承接优势创业,积极发展协作配套产业;激活回乡创业主体,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鹰潭籍成功人士的联络,积极为回归创业者提供用地、税收、金融、财政、用工、维权等方面的帮扶,鼓励回乡创业,兴办经济实体;激活农民创业主体,通过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业产业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就地就农就近创业,兴办规模经营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以及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指导服务

1完善创业平台。在抓好现有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的同时,市区规划建设一个占地200-300亩,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完善的“创业示范园”。在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新建10-20个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积极引导有创业愿望、有创业条件的人员进创业

2完善培训体系。统筹协调职教培训资源,强化培训机构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创业就业培训补贴,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果和创业就业率。

3、完善指导体系。健全市、县、乡三级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实现信息联网、资源共享。建立项目资源库,定期发布创业就业信息。加强创业就业指导,提高创业就业服务效率。

(五)完善协调体系,健全考核机制

1、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把现有的三个创业就业领导小组整合为市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议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创业就业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监督。

2完善工作考核机制。要把创业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成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确保推动创业就业的各项政策和任务要求落实到位。

(六)优化社会环境促进创业就业

1、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政府“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机制。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可以简化的尽量简化。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力度,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尽量降低创业者成本。推行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以罚代改的现象,做到“首过不罚,首罚从轻,送法上门,帮扶为主”,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2优化就业环境。改善开发区公共交通,增加公交线路和班次、延长公交运行时间。加快开发区购物、娱乐、休闲、教育、医疗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加强开发区学校建设和公租房建设,满足员工子女教育及住房需要。强化企业的用工监督,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工资协商制,强制实行各类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3优化治安环境。严厉打击危及投资人及其合法财产安全的行为,及时侦办黑恶势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妨碍企业经营发展的案件,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发布日期:2012-03-08 12:50
类别: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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