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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君委员:关于加快推进鹰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建议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工作始于2005年,经过十余年的辛勤耕耘,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具体工作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一是宣传工作不够广泛深入,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未能形成共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重申报轻普查,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二是相当数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人才断层,后继无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文化生态发生巨大变化,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手工技艺不断消亡,我市严重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专业管理人才、传承人才及传播经纪人等;三是经费投入机制未建立,市本级及县(市、区)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机构均没有任何专项经费,且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没有国家资金补助,无法做到项目保护和传承;四是传承激励机制及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多难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传承人及学艺人的生活工作经费无保障,影响了很多老艺人及学艺人的积极性。

因此建议:

1.尽快制定出台《鹰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投入机制等,完善我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把保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经费,通过政府引导等手段,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

3.建立并完善管理和运作机制。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平台,收集、展示、保存、管理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资料。设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培训基地,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传承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指导,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人员学习交流提供场地和平台。

4.合理开发利用,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生文化产品的研发,建立线上线下产品交易平台,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发展旅游相得益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性强的项目(如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名录的道教音乐)申报纳入各级“文化走出去项目”,在保留原有特色的基础上,创新形式,以追求更多更广阔的展示展演空间。


发布日期:2017-05-04 15:01
类别:社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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